回复 林嘉亦 :
回复 黄文星 :入围项目必须在香港上演最少15场舞台表演,以及吸引共最少1万名购票入场的观众。此外,为贯彻计划以培育具代表性的本地大型表演艺术项目作长期公演的目标,入围项目如能在首轮演出获利,并在其后18个月内在香港推出第二轮与首轮规模相若的演出,将可获相等于首轮项目资助总额的20%的额外资助,以鼓励成功的项目长期在港公演。
回复 邓金良 :天天学习|习爷爷好